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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圈层

01

第一次见到刘文静,是在朋友聚会上,她是以耗子女朋友的身份出现的。

我在上海有一帮很好的朋友,我们常常聚会,耗子是其中之一,而那时,刘文静还不是我们的朋友。

说刘文静之前,我先说说耗子。

耗子是个男孩子,身高一米六五,肤白貌不美,人很瘦,没有胡子,嘴角边有一圈黄色的茸毛,头发自来卷,色泽偏黄,整个人看起来像盐碱地里长大的茄子,从头发到脚后跟都透着营养不良。

耗子生性单纯、性格活泼。聚会时笑话连绵不绝,特别是有女孩子在的场合,段子一个接一个,总能逗得在场女孩笑得花枝乱颤,又惯会在女孩子面前做低伏小,做朋友真没得说。然而终究是受了身高和长相的限制,偏又没什么钱,我们认识这么多年,除了交往过刘文静这一个女朋友之外,连绯闻几乎都没有闹过,拿他当男闺蜜的女人却不少。

耗子嗓音喑哑,听起来像正处于变声期的初中生,却喜欢大声说话,大声笑闹。尖叫时的爆破音听起来很痛苦的样子,插销开他玩笑说,像是耗子被踩住了尾巴。他听了也不生气,学着耗子啾啾地叫着,逗得我们又一阵大笑。后来,大家就忽略了他原本的名字,只叫他耗子。

耗子单身,事情相对少,之前每次聚会,他总是早早就到了,然而那一天,菜都上齐了,他还没来。插销连给他打了几个电话,他都支吾着“马上到”,却依然让我们等了很久。

等待的过程中,插销开玩笑似的跟我们开了个局,赌耗子是拉肚子找不到厕所,还是被哪个妞给绊住了。女孩子们不喜欢参与这种无聊的游戏,都微笑着没做声。看花花和薇薇的表情,我就知道她俩心里有着同样的判断:很有可能被什么事儿给耽误了,但一定不会是被女孩子绊住了。

然而我们都猜错了。

耗子姗姗来迟,急匆匆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。插销拉住他,说要罚酒。他第一次没跟插销闹,而是有些羞赧,支支吾吾解释:“在等人,所以来晚了。”

我们都很惊讶,看这表情,越看越像恋爱了。

“难道刚刚是在等女孩子?”插销刚问出口,他就重重地点头。我们还没说出类似于“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”这种玩笑话的时候,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向身后招了招手,把刘文静唤了出来:“我女朋友,刘文静。”

刘文静怯怯地从不远处某个角落里走了出来,顿时,鸦雀无声。

时间仿佛就这样定格了,大家都盯着她,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怎么说呢?刘文静的出场实在太震撼了,并不是倾国倾城美得让人震惊,而是全身上下打扮之怪异让人震撼。

她穿着粉色的棉服,白色的棉质裤子,黑色的、明显大了一号的尖头高跟鞋,还配了双图案怪里怪气的短棉袜。

她的脸上搽了粉,但很显然,她化妆的水平非常低。就像是根本没有洁面,没有涂抹妆前乳,就直接把散粉扑在了脸上,看起来,脸蛋和粉之间隔了一层油,给人的感觉像戴着一款花红柳绿的劣质面具。

她的头发很久都没有洗过了,油腻腻的刘海贴在脑门上,一绺一绺的。脸蛋上还有两坨高原红,这是经常风吹日晒且不保养的女孩子才有的皮肤。她的嘴巴虽然涂了唇彩,却溢出了唇线之外,看起来有些脏。

最关键的是她的表情,像大部分第一次进城的农村女孩子一样,始终怯怯的,不敢正眼看人,偶尔抬头偷瞄一眼,见我们在看她,从额头到脖子都红了,手脚更是没地方放,一只手卷着棉服的边儿,另外一只手紧张地挠着卷棉服边儿的手背。

她就像一个突如其来的闯入者,带着强烈的违和感,很突兀地进入了我们的圈子,这让我们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。

薇薇反应最快,见我们都愣着,最先出声:“快过来坐!”又叫服务员,“在这个空位置旁再加一个位置!”

我因为到得晚,就坐在门口,耗子和刘文静的位置加在我旁边,刘文静坐在我右手边。他们坐下之后,教授边夹菜边不经意地问耗子怎么来这么晚,就像是刚刚的尴尬根本不存在一样。

耗子打了个哈哈:“堵车。”

插销揭穿他:“平时不都坐地铁吗?今天打车啊?”

耗子笑:“今天地铁堵车。”

地铁怎么会堵车?他只是不想让我们追问罢了。耗子性格里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会自嘲,用大家都能听出来的谎言化解尴尬,这让跟他做朋友的人没有任何负担。我喜欢会自嘲的人,当然我自己也是。

然而他的女伴并不能体会他的苦心,嘴唇动了动,用蚊子似的声音说:“我一定要化个妆才出门,他等我,才等得晚了。”

多实诚的孩子啊!这是我对刘文静的第一判断。

耗子尴尬地笑笑,维护她:“她平时不怎么化妆,才会耽误这么长时间,而且化得着实不咋样。不过,这说明她对你们重视,见一般人她才不化妆呢!”

我们都报以宽容的笑,纷纷跟刘文静打过招呼。耗子按顺序介绍我们:“我跟你说过的教授,读书的时候曾以博学多才闻名于赫赫有名的T大,现在在建筑设计院做建筑师,兼职帮人买股票、买基金。”

教授笑:“助理,助理,离建筑师还差得远呢!”

耗子继续介绍:“插销,东北纯爷们儿,24K铂金都没他纯,平面设计师。”

插销做了个鬼脸,没说话,好像这群朋友里,就属他职位最低。

“薇薇,英国华威金融系研究生,才回国一年,已经是某世界五百强企业资金审核部的经理了。”

薇薇露出八颗牙,笑得无懈可击。

“花花,跟你一样,都来自江西。自古江西出美女,看你们两个人就知道了。”耗子每介绍一个人,刘文静的头就转向这个人,听得很认真,并报以羞赧的笑。耗子见她有些紧张,就拿花花开起了玩笑。

花花听到耗子介绍刘文静来自江西,问刘文静:“我是南昌人,你呢?”

刘文静的声音有些嗡嗡的,我始终没听清楚她家究竟在哪里,只隐约知道她来自某不知名小城。花花追问了两句,问到县城就没再问了。县城之下,想必花花也不熟悉。

按座位顺序介绍,最后一个是我,耗子歪着头想了想:“果子,女文青,作家。你的事儿不要轻易跟她说,一不小心她就给你写书里了。”

我笑着打趣:“除非本人授权,否则我才不会轻易写出来呢!”

经过这样的插科打诨,刘文静的紧张感减轻了许多,而耗子在介绍的同时,已经细心地在刘文静的碗里堆满了菜。她在我们的招呼下,颤颤巍巍地拿起了筷子,却始终没有开吃。

插销开玩笑:“哟,耗子,在哪儿遇见你的女神的呀!”插销这个人,嗓门大,嘴巴直,肚里没有花花肠子,想到哪儿说哪儿。这句明显带有揶揄口吻的话,惊得刘文静差点掉了筷子。

耗子认真解释:“有一次在一家小饭馆儿吃饭,那天天挺冷的,人不多,她一个人在门口弄个大盆子洗菜,小手冻得通红通红的,我关心了几句,就这样认识了。”

这下子我们全明白了,这个女孩,是某家小饭馆的服务员。怪不得,看到她的时候总觉得很违和。

这种违和感,用比较装逼的词解释:圈层。

我们拥有不一样的圈层。虽然,我们大部分都来自普通家庭,在魔都上着普通的班。但是,我们的工作地点基本都在写字楼。中央空调一年四季、一天八小时开着,上班用电脑,下班宅,几乎五指不沾阳春水。我们的朋友圈,大部分都是和我们类似的人。举个例子来说,我和我的朋友们以及刘文静和她的朋友们都是屌丝,或许我们这群人有的还没他们赚的多,但是我们是会拿一个月工资买“肾果街机”的屌丝,而他们的圈层里,大多数人用着山寨机,听着凤凰传奇。

没有看不起山寨机和凤凰传奇的意思,我只是想说,刘文静不是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。

所以,我们看到她的时候,会有违和感,而她看到我们的时候,一时之间也找不到什么话题。

好在年轻人的违和感从来不会持续太久,就像无数次朋友聚会一样,大家跟耗子边喝酒边闹了起来。耗子给我使了个颜色,让我帮他照顾女朋友。

我夹了一筷子菜放在刘文静已经堆得如小山一样的碗里,跟她说:“这群朋友都挺闹腾的,你别理他们,咱们先吃饱,待会儿一起去唱歌。”

刘文静拿筷子的手伸了出来,开始埋头吃菜。当我的目光扫向她的手时,忍不住心里一惊。她的手红红肿肿的,还有裂口。指甲缝里有黑色的泥,拿筷子的动作有些僵硬,不知道是冷,还是紧张。

我突然有些心疼,忍不住又帮她夹了块鱼。她抬头看了我一眼,目光定格在我的手上,嘴唇动了动,低着头却什么都没说。但是,她的手开始颤抖,悄悄放下筷子,把手缩到衣服里去了。之后,她始终很沉默,几乎什么都没吃。

我突然就了解了她的自卑,亦有些不好意思,把袖子朝前面拉了拉,想把手藏起来。

我的家境很一般,但毕竟生于八零后,家里溺爱,从小到大,很少做家务。就算是偶尔开动,也有智能化的家用电器帮忙,实在需要自己动手的,亦会戴上手套。

我的这双手,很少被冷水浸,很少被洗衣粉和洗洁精泡。我的指甲修剪得整齐,指缝洗刷得干净。每次洗完手,还会仔细地涂抹护手霜。等护手霜干了,还会在指甲上仔细地涂上护甲油。

我的手上,有两个几乎看不见的茧子,一个在右手中指旁,是常年握笔导致。一个在右手手腕处,拿鼠标在桌上磨出来的。然而,这两个茧子都很薄,薄得几乎看不见。

我没见着刘文静的手心,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。但是只看她的手背,已是满目疮痍,伤痕累累。

我们都生在新中国,长在红旗下,我们的年龄相差不大,我们在一个桌上吃饭……但是很显然,我们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经历。这些经历导致了她的加入,我们觉得违和,而站在她的角度看我们,则隔着千山万水。

整顿饭,刘文静几乎什么都没吃,一直低着头,如坐针毡。我坐在她旁边,虽拼命找话题,却依然感觉别扭。她的自尊心比表面上看起来更强,很轻易就在我们之间筑了一道防卫的墙,即使我先表现出友好来,她却始终无法加入。

02

在刘文静加入之前,我们这个朋友圈一共六个人:男孩子有三个,耗子、插销、教授;女孩子有三个,薇薇、花花和我。

从地域上看,只有教授一个人是魔都土著,其他人都来自外地。从户口看,薇薇和教授是上海户口,而插销来自东北,耗子是湖南人,花花已经自我介绍过,她来自江西南昌,而我,是湖北人。

为什么薇薇也是上海户口,而我们都不是呢?这个需要解释一下。薇薇,英国华威毕业,回国后又进了世界五百强企业,虽不是上海土生土长的,但她做生意的父母在上海认识不少人。她爸爸曾经的战友、现在最好的哥们儿、薇薇嘴里的“林叔叔”是上海某区的实权人物。有钱、有人脉、有能力,薇薇回国到上海,家里就给她在核心地段买了套大房子,顺便以人才引进的名义帮她办好了上海户口。

而我们其他人,既没有好的资历,又没有更好的能力,更没有强势的家庭,只能拿着“暂住证”,成为土著愤青眼里的“硬盘”,在沪上漂着。

从这个角度来说,薇薇和我们是不同的。我们是一群普通人,而薇薇是屌丝群里的白富美。

既然先提到薇薇,那么就从薇薇开始介绍吧:薇薇是北方人,典型的富二代。父母经商,生意做得还挺大。她的爸爸曾经是军人,对她家教很严,自小以军人的纪律要求她这个独生女,而她自己亦很优秀,有一目十行和过目不忘的本领,年纪轻轻就考上英国名校,毕业不到一年就成为世界五百强公司里的融资经理。

薇薇性格很好,人活泼开朗,对朋友热情,又有教养。然而,不知道为什么,虽然我们是很好的朋友,但彼此始终亲近不起来。她给我们的感觉就像是白莲花,身上几乎挑不出什么缺点,一直让我们仰望,而不是平视。

有朋友如薇薇,经常会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的平凡,有时候甚至会自惭形秽。

哦,如果真说薇薇有什么缺点的话,那大概就是她的长相了。她各方面都很优秀,长相却一般。如果不是独有的英伦范儿气质和无懈可击的妆容,甚至连一般都说不上。薇薇的五官别的地方都还好:虽有龅牙,但不明显;鼻子秀气,还有酒窝,就是眼睛有些过小。她的眼睛细细弯弯,笑起来几乎看不见。当她睁大眼睛时,你会发现她的瞳孔不是中国人特有的琥珀色,而是灰色。据了解,这是因为瞳孔太小,才会导致眼睛的色泽过度不明显。

她的长相,放在普通人身上,是上帝造人的公平:既然一切都平平,那么不好不坏便也罢了。放在薇薇身上,则是上帝造人的败笔:既然一切无懈可击,何必要给一项软肋呢?何况这个软肋是女人普遍最在乎的容貌。

薇薇从来不戴美瞳,她自嘲说,她不是不想戴,而是戴不了,标准尺寸的美瞳戴在她的眼睛里,你就看不到眼白了。

然而即使小眼睛、有龅牙,薇薇仍然是我们当中身材最好的一个。她有一米七的身高,D罩杯的胸围,端肩、蜂腰、翘臀,腿又直又长,从小学芭蕾,长大练瑜伽,又在英国待过几年,气质好得不得了。不看脸的话,你甚至会把她和林志玲混淆。

用插销的话说,无论从前面看,还是从后面看,或者从侧面看,薇薇都是标准的“蒙面女神”。

“蒙面女神”这个绰号,插销只敢背着薇薇叫,他要当面说出来,可不敢保证一向好脾气的薇薇会不会当场发飙。

其实,薇薇对自己的相貌还是很在意的。从她平时说话的字里行间来看,她可从来不认为自己的长相有什么问题。据说,在大不列颠国,追她的都是一水儿的帅哥。学烘焙的时候,有个来自挪威的蛋糕师,是个眨眨眼睛睫毛能带动太平洋之风的小正太,对她痴迷得不得了,被她拒绝几次后,仍不死心,她回国的时候恨不得追到中国来。

据薇薇自己说,她这长相是最受外国人欢迎的。不然你看吕燕,脸那么有特色,还能被迪斯尼选中做花木兰的原型呢!

薇薇说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,要把初夜保留到洞房花烛,这点我信她。以她家的家教来说,她那军人出身的父亲还真能培养出这样“洁身自好”的女儿。

那像薇薇这样出众的女孩,是怎么跟我们这群屌丝混在一起的呢?这要从一则英雄救美的故事说起:有一天,薇薇穿着高跟鞋,撑着雨伞独自走在江南的雨巷里,气氛是好的,环境是雅的,只怕心情也是潮湿的。却没料到,斜冲过来一个光头男,旋风般经过薇薇身旁,顺手就把她的包包给抢了。以薇薇的速度,自然是追不上的,只好大呼小叫起来。恰逢插销经过,勇斗歹徒,夺回了被抢走的包,却被歹徒在腰上捅了一刀。

多凄美的英雄救美桥段啊!换了言情小说的写法,估计立马就能展开一段佳话。只可惜,以薇薇的冷静和插销的臭贫嘴,佳话没有,笑话倒闹了不少。

薇薇拿过包,看见插销腰上汩汩而出的血,皱了皱眉头说:“送你去医院吧!”就扶着他走出巷子,去路边打车。

被扶着的插销,看见了薇薇的脸,嘴一张,脱口而出:“按说你被抢,不应该啊!”顿一顿,又看了眼薇薇刚背在肩上的香奈儿链条小包,冷笑,“背这么招摇的包,穿这么细的高跟鞋,走在这僻静的小路上,这是等着被抢啊!”

薇薇嘴唇动了动,想抢白几句,却想着这男人为自己受了伤,何必跟他计较?就什么话都没说。哪知嘴贱的男人,向来不懂收敛。插销接着又意味深长地“哦”了一声,来了句:“下雨天,看不清楚也是有的!”

这下子薇薇来气了,自己顶多只是长相普通而已,哪里犯得着被人接二连三地这样讽刺?薇薇说:“刀捅的位置不对,再偏点儿,你就能永远闭嘴了!”

可是,薇薇嘴上这样说,扶着插销的动作却依然小心翼翼,脚下也不敢放慢。插销扭头看了一眼薇薇气呼呼的脸,以及因为生气而不断起伏的胸部,没说话,自顾自嘿嘿笑了起来。

薇薇问他笑什么,插销说:“村子里最近闹恐慌,很多女孩子走在路上或待在家里,突然被用蒙汗药蒙晕,装进口袋,扛着就抢走了,于是女孩子们个个自危,只有阿美一点都不怕,依然夜不闭户。终于有一天,她被歹徒抢走了。到了僻静的地方,歹徒打开袋子,看了阿美一眼,骂了句:‘妈的,长这么丑,送回去。’阿美哭了:‘你们还是留下我吧,我被抢了三次,又被送回去三次,这次再被送回去,可就没脸活下去了。’”插销说完自顾自地笑了起来,笑声猥琐。

听了这个笑话和插销刻意的笑声,薇薇气得把插销使劲儿一推。插销的伤口出血更加严重,疼得他一个趔趄。薇薇赶紧扶住他,忍不住心想:这男人,心肠虽不坏,但嘴实在太贱了。

薇薇自认为长得不丑,却也知道中国男人的审美,再看插销即使坐在出租车上,疼得脸上直冒汗,仍不时抬头看着她的脸,不怀好意地笑,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,忍不住想要刺刺他。

薇薇冷笑:“不过是个包而已,用得着您拿生命抢回来嘛!看来在某些人的眼里,他的命还不如一个破包值钱。”

薇薇这样说,插销可不干了。他用那只没有捂伤口的手费力地摇开出租车窗户,跟薇薇抬杠:“破包!有本事从这儿扔出去啊,不就一个破包嘛,你看看有没有人捡。”

薇薇气得恨不得直接下车,转念一想,这人这么讨厌,但好歹帮自己把“破包”抢了回来,也算是好心,腰上还在流血呢,自己放下他不管不是个事儿。只好翻个白眼儿,嘟囔一句“懒得跟你计较”,就不再理他。

出于人道主义精神,插销住院那几天,薇薇每天下班都去,带着饭店里买的排骨汤和各种水果吃食,陪上两个小时。我们也经常去,每次去,就看这两人,大眼瞪小眼,都气鼓鼓的不说话,想必是又抬上杠了。

一来二去,跟薇薇也算熟了。她也了解到我们不过是一群和她一样没心没肺、爱玩爱闹的年轻人,就跟我们都处成了好朋友,我们聚会时也常常叫上她。

曾经我们以为,他俩那么爱抬杠,或许会成为怨侣,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?然而我们毕竟低估了二代们的眼界和心气儿。插销曾经有一段时间对薇薇产生了好感,甚至还想追求薇薇,但薇薇总是不动声色地一笑而过,用行动很委婉地表示了拒绝。在此之前,准确来说,自从插销出院,薇薇跟我们成为朋友之后,他俩再也不抬杠了。插销嘴贱的时候,薇薇总是不计较地笑笑便也罢了。他们“怨”不起来,也“侣”不起来。

薇薇后来也承认,刚跟插销认识的时候,没见过插销这么嘴贱的男人,才把她牙尖嘴利的一面激发出来了,而实际上,她本不是那种爱在言语上争强好胜的人。

说完了薇薇,再来说插销。在我眼里,插销其实就是一悲催的二货。他长得人高马大的,动不动以“哥”自称,言语间恨不得罩着每一个人,但在面对感情的时候却很。

插销的高中女友玫瑰是和他同一届的,玫瑰考上了上海的大学,他却考在沈阳。他瞒着所有人把录取通知书撕了,拿着家里给的学费,跑到上海,在玫瑰大学附近租了房子,专程照顾她。

家里没多久就知道了插销的举动,气得跟他断绝了关系,而玫瑰,却是个不省心的,虽还在上学,化妆品和衣服都要最好的,他们俩的开销并不小。插销去工地上搬过砖,去广告制作公司搭过架子,还考了驾照,给有钱人当过一段时间的司机。以高中学历,努力在这个城市生存下来,只为坚守他和玫瑰的爱情。

玫瑰却始终挑他的毛病,嫌弃他的工作给她这个大学生丢脸了,不许他去学校接她,还对外宣称单身。插销在辛苦做体力活之余,用了几年时间,学了美术,学了平面设计,走了很多弯路,才机缘巧合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了平面设计,才算是成了个不给女朋友丢脸的“坐办公室的”。随着他工作经验的增长,工资逐渐也能负担起两个人的开销了,甚至还有些盈余。

玫瑰很争气,大学毕业之后,考上了枫叶国的研究生。插销巴巴辞了工作跟了去,不到一年工夫,玫瑰跟一枫叶国的老男人跑了,跟插销说,很早之前就不爱他了,因为他是个被女人牵着鼻子走的小男人,太没出息了。

为了供玫瑰读书,插销没了工作,举债送她出国。跟着一起出去之后,因为英语不够好,只能在餐馆里端盘子供养两个人的生活,却遭遇这样的结局。我只能说要多悲催有多悲催,要多二有多二。

他回国的时候,没联系别人,只给我打了个电话,告诉我机票是玫瑰掏钱买的,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,让我想办法给他找个地儿住。我那时候也挺穷的,积蓄不多,勉强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,也只够给他租个小隔断房,付了三个月的房租而已。

我把他带进出租屋,他坐地上就哭,哭了起码有俩小时,像个女人一样,边捶地、边号啕,眼泪鼻涕的到处都是。我知道他是伤心到了极点,早料到他有这一哭。他用情太深,不哭出来,指不定会憋出什么病。

他哭的时候我坐他旁边一句话没说,只安静地看着他哭,看他的眼泪鼻涕把衣服和地板砖都打湿了。我怕他哭脱水,拿矿泉水给他喝,他不肯喝,我只好跑出去提了一扎啤酒进来,顺便买了点鸭脖子和花生米,等他哭到没力气,适时开了一听递过去。他倒也不多话,咕咚咕咚都给喝了,转眼间,一扎啤酒,基本就被他一个人喝光了。

我倒一点都不担心他喝醉,以东北人的酒量,这点酒小意思。

啤酒喝光,又打电话帮他叫了外卖,拍拍他肩膀就走了。有些事,虽然伤筋动骨,却只能自己消化。我和插销是多年老友,我了解他的性子,这一哭,此事就算放下了,放不下也永远搁心里再不说出来。从此,他也算获得新生了。

果然不出我所料,之后多少年,他再也没提过玫瑰,唯一提到的一次是跟耗子和教授吹牛,说玫瑰夸他活儿特别好,做起爱来感觉跟插销似的。

耗子和教授嘴也损,从此就忽略了他的真名,只肯叫他插销。

哦对了,插销以前可不是这嘴贱的性子,他是典型的闷骚居家男。跟玫瑰分手之后,才变得越发嘴贱起来。对什么事儿都一副冷嘲热讽的样子,特别是对待比他优秀的女人,嘴贱起来几乎没边儿。我一直觉得,他是靠此来掩饰自卑的,也不知道我的猜测对不对。

插销的事儿说完了,我们再说说耗子。

按说,耗子作为本文第一个出场的男人,介绍他的时候,能说的东西应该特别多才对。只可惜,我揪了一把又一把的头发,却始终想不出该怎样介绍他这个人和他的事儿。人第一章已经交代过了,事儿,貌似还真没什么事儿。他就是一个平凡的银行小职员,来自于湖南某小县城,父母都是公务员。

耗子的父亲是县城法院的副院长,几十年职场生涯始终被院长深深打压,在跟院长争夺权势的过程中全面败北,不到五十岁就在院长的暗示下办了内退,一辈子郁郁不得志,不到六十岁已是一头华发。

耗子的母亲在街道办工作,是个大嗓门,很厉害的女人。在他们家,两个男人一个女人,本应是阳盛阴衰,但如果以音量和话语权来衡量,绝对是阴盛阳衰,一切都是耗子妈说了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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